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记者从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获悉,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于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发布该领域地方标准。

近年来,攀枝花将多元化解的统筹作用和人民调解的服务群众优势结合起来,建设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双中心”)。全市建成“双中心”55个,融合了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10个平台,有10个部门以及市中心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派员“常驻”,还有21个部门“轮驻”,341个人民调解组织、179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随叫随驻”。

攀枝花市东区“双中心”。攀枝花市司法局供图

据悉,为给“双中心”建设提供明确、科学的具体标准,攀枝花相关部门起草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草案稿,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标准于2024年3月15日经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

记者了解到,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双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详细规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的术语和定义、场所建设、职责、进驻管理、制度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内容,包括场所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服务职责、标识标牌、进驻要求、管理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