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雷倢

3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官网获悉《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绿道骑行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

《办法》所指环城生态区绿道,是指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内的100公里环形主干绿道及其他绿道,涉及12个区。

在设施建设方面,《办法》要求绿道管理单位在易发生安全事故风险的路段,应当采取施划骑行、步行道路分隔线等措施,实现人非分离。

同时,在环城生态区绿道沿线出入口、陡坡、长下坡、急转弯、临水、视野盲区等必要位置,绿道管理单位应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监控设备、减速骑行警告标志、安全骑行速度提醒标志、道路标线等交安设施和标识,并确保正常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安全骑行速度提醒标志应按照高风险路段及人流密集区域最高速度不大于15km/h、其他路段最高速度不大于20km/h的原则设置。

在车辆管理方面,《办法》提出,环城生态区绿道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

在环城生态区绿道内提供共享(含租赁)自行车服务的运营商,应为车辆配备安全头盔。

同时,鼓励共享(含租赁)自行车运营商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为用户购买保险。

此外,骑行人员应靠右侧骑行,主动避让行人。在环城生态区绿道上不宜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摆摊设点、放风筝,影响绿道正常通行或危及其他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