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做文明养犬人,不仅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为建设文明、宜居、美丽的乐至,打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环境,我们每一位帅乡儿女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我倡议,我承诺,做到依法养犬。自觉遵守犬只管理规定,带爱犬及时到防疫部门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爱它,就给它身份。同时,不在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更不带大型犬、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场所。

我倡议,我承诺,做到安全养犬。牵绳遛狗,人多场合给爱犬戴上嘴套,爱它,就牵着它,管住它。要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爱犬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

我倡议,我承诺,做到文明养犬。避免爱犬扰民,防止犬吠影响他人,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让爱犬保持安静。外出遛狗时,不放任爱犬践踏公共草地花圃,携带好清污工具,将粪便妥善清理,维护我们的市容市貌。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文明养犬”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一件私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牢牢牵紧“文明绳”,自觉争当文明“养犬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信我们文明养犬的每一个举动,都能让爱犬赢得更多喜爱和包容,让家园变得更加温暖和美好!

乐至县公安局

乐至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来源 | 乐至县精神文明办公室